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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11:08:00   作者:   点击: 1961 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律所律师认真查看,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23日

附: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含定州、辛集),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日趋临近,为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契机,进一步宣传和推广我省律师知识产权专业水平,打造河北律师知识产权品牌形象,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经研究,开展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河北省范围内执业律师,并系申报案件的承办或主要承办律师。

二、申报条件

1.案例申报专业类别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计算机网络域名、特许经营及植物新品种等等。每位律师申报案例数量不限,但每个专业类别只能申报一个案例,同一个案例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类别。

2.案例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0日期间审结并生效的诉讼案件,诉讼案件以生效裁判文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时间为准。

3.申报案例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影响力。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引起普遍关注。

2)专业性。律师在参与案件过程中发挥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产生积极影响,对案例所属专业领域的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特定价值。

3)导向性。案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对同类案件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4)新颖性。律师在参与案件过程中使用了创新性的方法、技巧。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典型案例申报表》《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应有申报人签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联合申报的,每位申报人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名,否则视为不同意申报。

2)《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应严格按照附件2的格式要求撰写。

3)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相应的裁判文书、工作成果文件、案件本身的主要办案材料(如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证据清单等,案件的证据材料不必提交)、体现案件社会影响/价值的佐证材料等。

2.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实行一材料一命名的方式。其中,申报表、案例分析报告应同时提交PDF和Word文档,相关证明材料提交PDF文档。

3.案例入选后将公开发布。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请申报人自行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4.未按本通知要求的条件和格式提交申报材料的,不纳入征集范围。

四、申报方式

案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17:30。请申报人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ianhui.wang@zezhi.cn,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邮件主题格式为“申报河北省律协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申报材料递交成功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应对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和入选资格。

2.入选年度典型案例的,申报人可免费参加由省律协组织举办的巡回讲座,宣讲相应典型案例。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现辉    话:13831180212

附件:1.《典型案例申报表》

     2.典型案例分析报告撰写格式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