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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全面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16:03:40   作者:   点击: 1934 次
各律师事务所、平山县律师协会:
      按照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全面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安全平稳,全面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强化办公场所安全防控措施和管理工作,严格进出人员测温验码和登记制度,加强办公场所消杀,保障人员健康安全,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加强本所的管理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及要求,律师事务所通过疫情防控网络上报本所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情况,特别是石家庄市范围内的北京分所,及其他与北京律所接触密切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要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到疫情防控群。对自2020年5月30日(含)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请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自我防护,如本人健康状态异常或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第一时间上报市律师协会。
       三、各律师事务所到市律师协会办理相关事项时,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及要求,佩戴口罩、配合测温验码并进行登记。自2020年5月30日(含)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如需到市律师协会办理相关事项,原则上以邮件、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确需现场办理,请委托他人代办。
       四、即日起,相关事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实习相关工作。需办理实习有关事项建议优先选择邮寄方式提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并按照约定时间到协会提交。预约/咨询电话:0311-87752442。
    (二)有关案件报备、开具无违纪证明等工作,建议优先选择邮寄方式办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将回复至申请人邮箱,如需材料原件的,请提前电话预约领取时间并按照约定时间到协会领取。预约/咨询电话:0311-86935102(备案)、0311-87709266(证明)。
    (三)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维权的,可通过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电话反映并快递书面材料至协会。预约/咨询电话:0311-86935026。

    (四)投诉人办理投诉业务的,可通过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电话反映并快递书面材料至协会。确需当面投诉的请提前电话预约。预约/咨询电话:0311-87709266。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