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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征文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16:35:04   作者:   点击: 2154 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征文的通知》转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以各个律所为单位统一报送,将征文报送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邮箱,邮箱地址:sjzlvshixiehui@126.com 邮件主题:XX律所《民法典》征文。征文文档:XX律所+作者姓名+征文题目。

二、报送时间

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10月28日前报送。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0年9月18日

 

河北省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征文

的通知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职能作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省律师协会在全省律师中开展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为主题,全省广大律师结合工作实践,撰写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具体经验、研讨文章、思想感悟、心得体会,充分展现我省广大律师以实际行动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营造河北律师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深厚氛围。

二、征文范围

全省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协会工作人员。

三、征文时间

截稿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

四、征文评选

1.各地市、各省直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推荐文章。

2.省律协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3.本次征文设置一等奖3篇,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并设优秀组织奖。

省律协择优将获选文章在《河北律师》专刊刊发,并同步在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刊发。

五、征文要求

1.体裁除诗歌、散文外,其他不限。

2.内容积极向上。

3.字数不少于3000字。

4.可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不同领域撰写文章。

5.稿件要求原创,杜绝抄袭。

以各市律协、省直各所为单位,分别统一将本地、本所征文通过邮箱发送到省律协。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