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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场所码”扫码验码通行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12:19:21   作者:   点击: 2260 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落实“四早”要求,快速处置疫情风险,确保通过“场所码”快速精准追踪涉疫风险人员,根据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现就严格严格“场所码”扫码验码通行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张贴“场所码”。按照“应设尽设、应用尽用”的原则,4月30日前,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河北健康码微信小程序”申领下载“场所码”,并在单位进出口、服务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便于来访人员扫码亮码(可登录http://news.sjzdaily.com.cn/2022/01/09/99742734.html石家庄新闻网查看相关流程),切实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确保“场所码”扫码验码制度全覆盖、无盲区

二、教育引导人员认清“场所码”重要性。河北健康码的“场所码”领用时标记了该场所的类型、名称、地址等信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场所码,可自动跳转至本人健康码页面,方便工作人员查验,同时记录其本人进出该场所的时间,为疫情发生后,快速精准追踪涉疫风险人员提供数据支撑。各律所要充分认识使用“场所码”扫码验码通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引导,提高人员的知晓度、配合度,切实落实“场所码”扫码验码通行制度。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