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石家庄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7 17:47:27   作者:   点击: 4349 次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会文明办和石家庄市普法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全市“法律进社区”暨“律师顾问”工作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活动时间:

2017年5月底至20176月底

(二)工作要求:

1、各律师所务必于65日前与分包社区进行工作对接;

2、全市除各县(市)、矿区所属律所外的每个律所分包1—2个社区(主要是市内四区的社区),具体见附件;

3、各县(市)、矿区律师所的工作,按照辖区司法局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具体工作任务:

1、各律师所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微信群,目前主要建立:各社区(村居)主任、书记群、人民调解员群,社会群众群以及律师顾问群等,要在65日前将本所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各个群的二维码上报到指定邮箱,将尽快通过协会网站向全市公示,对接服务;

2、各律所与分包社区(村、居)对接后,要在第一时间把各社区主任、书记吸收进入律师顾问群,开展法律服务;

3、各所的律师顾问、社会群众群二微码等将在社区普法宣传栏进行公示,要积极吸收群众加入律师顾问的服务范围,接受群众咨询,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4、根据实际需要,主动向社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内容,每个社区将放置一个大尺寸的普法易拉宝,律师向社会群众开展普法活动;

5、发挥社区(村)居法治学校作用,要与辖区司法局取得联系(各区司法局联系人、联系电话都在协会网站公布),6月份,各所要选派人员上一堂法治课,有横幅、有照片,保证人数和授课质量。在授课中要将我市律师顾问工作内容进行推介;

6、要积极配合辖区司法局分包社区,村(居)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律师所人员较少的可提前与社区联系,让其协助组织一些群众或志愿者参加,大力营造普法宣传的声势和氛围、确保人员数量和效果。

三、律师所需要制作的普法工具及活动资料

1、要制作普法志愿者绶带、普法旗帜(具体样式见附件),律师所所标横幅以及开展律师顾问活动横幅等;

2、要有自证力的影像资料及文字材料

活动照片(至少4张照片),附能说明活动的主题、时间、参加人数、参加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内容或场景等内容的文字材料。(照片过于简单、无法体现声势、氛围、影响力的,要重新组织活动,重新上报材料)

3、所有律师所的普法活动的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联系人:石永瑞

联系电话:86262118

邮箱:sfjzly@163.com

附件:

1、省会文明办和石家庄市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uploadfile/file/20170527/20170527175301_28355.doc

2、志愿者绶带和旗帜样本

/uploadfile/file/20170527/20170527175325_69834.doc

3、“法律进社区”服务机构任务分解表

/uploadfile/file/20170601/20170601102835_42474.xlsx

4、市内四区联系人及电话

/uploadfile/file/20170527/20170527175404_2955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