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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王敬云律师“1+1”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17 15:41:28   作者:   点击: 6362 次

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我是河北恒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敬云,也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派出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2015年7月至今,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后被派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察右后旗、甘肃省文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做法律援助工作。在五年的援助工作中,我牢记志愿律师的光荣使命,认真履行志愿律师的职责,积极服从服务地司法局的各项工作安排,努力克服高原气候和环境带来的种种不适,积极投入到法律服务工作中去,为受援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年来,我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余件,接待群众咨询2400余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受到服务地司法局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树立了石家庄律师的良好形象。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起的大型公益行动,从中东部律师资源较为充足地区选拔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到西部没有律师或律师资源紧缺的市、县从事志愿服务,旨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助力脱贫攻坚。


  2019年7月初,我在与家人短暂的相聚之后,再次阔别家乡父老,一路向北,经过十一个小时的火车、汽车,行程八百公里,沿着崎岖的山路蜿蜒而上,来到了内蒙古锡林郭勒大草原的东南端——我的服务地多伦县。这里一年四季冬季占了七个月,九月开始飞雪,次年5月还要忍受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潮,最低气温突破零下三十度。尽管早有思想准备,但当地的气候还是出乎我的意料。带来的衬衣、裙子根本就不能穿。七月的多伦白天艳阳高照,风吹过来却很凉、很硬。有一次中午出门,我忘穿外罩,晚上回来右胳膊开始疼,抬不起来。我意识到是着凉了,穿着外罩捂了好几天,胳膊才恢复了正常。刚来的一周时间,我每天拉肚子,先是以为着凉,后来意识到是水土不服,经过服用藿香正气水、姜糖水几天之后,才慢慢恢复了正常。

  我来到多伦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第一天,就接待了五拨来咨询的当事人。第一位当事人是位69岁的退休工人,他于96年办了退休。退休前他所在的企业厂长承诺为他长一级工资(一级工资12元),之后并未落实。97年职工工资普调,他因已办退休,不在普调之列。这位老人认为是当时的厂长欺骗了他,造成他这么多年退休待遇低,要求社保部门为其长工资,因社保部门未满足其要求,来法援中心寻求帮助。第二位当事人是一位村民,因邻居占用了他祖宅的宅基地(上面已没有建筑物,也没有宅基地使用证),要求维权。第三位当事人是一名年轻妇女,因婆婆、妯娌经常介入、干涉她的家庭生活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来法援中心寻求帮助。第四位当事人因购买他人的树苗,实际只移栽了5000株,却因误听了对方承诺,为对方出具了12000株树苗的欠条,被对方起诉到法院。第五拨当事人因听信同村一位村民的花言巧语,在没有看协议内容的情况下在对方出具的合伙人协议等书面材料上签字盖章,导致巨额债务缠身。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规定给予法律援助,对其他当事人我耐心地提供了法律咨询。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多,多伦这个小县城人们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在增加。我意识到,接下来一年的工作任务将是繁重的,我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多伦县地处高原,海拔1150米到1800米,年平均气温1.6度,自然条件恶劣,昼夜温差大,冬季漫长寒冷,半农半牧的老百姓过着艰苦的生活。当地律师资源短缺,法治环境落后,老百姓大多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1+1”法律援助项目给当地的老百姓带来了希望。在以后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期间,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竭诚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展现石家庄律师的风采,不负司法局和市律协领导的重托,向家乡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此致

敬礼!





王敬云 律师

2019年7月15日



附:

王敬云律师简介
王敬云律师,199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学位。1995年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现为河北恒佳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24年来,办理了大量经济纠纷、刑事辩护、行政案件。2015年参加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后被派遣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察右后旗、甘肃省文县、内蒙古多伦县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曾多次获得司法部颁发的“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荣誉称号。曾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颁发的优秀“1+1”法律援助律师称号和石家庄市律师协会颁发的“优秀公益律师”称号。2019年7月,王敬云律师作为“1+1”志愿律师,来到内蒙古多伦县从事第五次的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