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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律师行业党委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转发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 12:56:30   作者:   点击: 2083 次


 中共石家庄市律师行业党委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转发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平山县律师协会:

现将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肺炎疫情防控斗争这场硬仗。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各级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全市律师行业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马剑同志任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段林国、李铮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律师协会各副会长、秘书长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疫情防控的具体工作。各律师事务所、平山律协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严格按要求组织本所律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二、要开展人员摸排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一要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对本所1月8日以来外出,特别是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与武汉来冀密切接触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填报《石家庄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市律师协会备案,确保不漏一人。各律师事务所要抓紧做好人员摸底排查工作,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报送不及时等情况,市律协将进行约谈并登记备案。统计情况务于1月30日上午10点前发至市律协(后附邮箱)。二要实行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各律所每日下午4点前,要向市律协报告本所律师确诊和疑似感染病例的情况,无情况可不报。其他重大紧急情况可随时报告。摸排情况仅限内部工作掌握使用,不得外传,更不得在互联网发布。

三、要发挥职能作用,成立法律服务团队。要充分发挥“两专”委专长和优势,市律协将视情况抽调骨干律师,成立由刑事、民事、法律顾问、劳动与社会保障、调解与仲裁等专业委员会主任牵头的专门法律服务团,及时为党委政府依法依规处置疫情及有关事件建言献策,并为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定期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及时化解涉法矛盾纠纷,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应急事件做出法律预测,提出法律解决方案。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条件的律所要组建党员律师法律服务队,党员律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期党员律师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

四、要严控各种活动,切实保障律师自身安全。一是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离石外出报备制度,切实掌握每名律师案件办理和外出执业动向。二是假期结束后,各律所要进行全面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消毒,严密监控律师体温。三是各律所要固定接待会见室,对接待会见室要及时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会见时要配备必要的手套、口罩等。四是对被接待会见的当事人要仔细询问旅途史,确保是否来自疫区或受疫情感染,发现问题立即上报,防患于未然。五是对发生疫情感染的律师,市律协将适时开展看望慰问工作。六是疫情防控期间,除疫情防控有关必要会议外,暂停或延缓开展各种大型活动和大型会议,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代替见面开展工作。坚决阻断传播途径,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五、要加强舆论引导,宣传行业正能量。各律所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严禁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严禁泄露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对疫情防控工作不恶意发表评论,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律师事务所要对本所律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突出人物等典型事迹进行收集并大力宣传,相关信息请及时报送市律协,市律协将适时予以表彰。

附件1: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

附件2:石家庄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律协联络人:孙  婷     联系电话:19933154459

摸排情况以文件名:【摸排+律师事务所】,典型事迹相关信息以文件名【典型事迹+律师事务所】的形式发至邮箱:sjzlxdangbanshi@163.com

                     

 2020年1月28日

 

 

 

 

附件1

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党委  河北省律师协会

关于切实做好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司法厅党委工作要求,现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就做好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全行业之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实际行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二、全面摸排到位。全面摸底排查是当前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的关键举措。各地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要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指导下,配合有关部门,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抓紧做好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特别是对近期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与武汉来冀人员接触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并按要求向属地相关部门如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对排查发现的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与武汉来冀人员接触的发热人员,要立即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对其他发热人员,引导其根据自身实际主动就医,并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对排查发现的湖北籍律师等来冀滞留人员,要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需要省律师协会协调沟通的及时报告。各地、省直各所摸排情况要及时报省律师协会备案。

三、落实防控措施。各地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要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疫情信息通报和检查制度,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关注官方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发布行业风险提示,做好科学防范疫情各项工作。要严格控制律师行业各种大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除疫情防控有关必要会议外,原则上暂停人员聚集、容易带来风险隐患的会议和行业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主任要落实第一管理责任,指导监督本所律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尽量采取分散办公、网络办公方式,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外出,非特殊情况不去人员聚集等高风险场所。要全面做好所内消毒措施和自身防控,建立并落实体温监测、登记、报告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发热人员逐一登记,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处置。要落实办公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为工作人员配发N95防护口罩,严防疫情传播,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做好法律服务。疫情就是战情。各地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要引导广大律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岗位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加法律服务活动,主动投身于宣传教育、困难帮扶、环境整治、安全稳定等工作中。要带头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主动做好法律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面对疫情,科学防控疫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视情组建专门法律服务团队,加强疫情防控法制宣传,及时化解涉法矛盾纠纷,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应急事件做出法律预测,提出法律解决方案,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五、加强组织领导。省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全省律师行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贾文雅同志任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霍建明、张金龙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监事长班子成员、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委政府决策法律咨询、行业疫情应对协调督导、法律政策汇编宣传等若干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方面的工作。各地律师行业党委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本地区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行业舆论引导,要求律师行业严禁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严禁泄露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地、省直各所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及时报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特此通知。


 

 

 

                                     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党委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7日


附件2:石家庄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