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播撒一粒法治的种子,就多一份安宁与和谐。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十周年之际,《河北法制报》对我市王敬云、张徕民、杜朝辉三位律师进行了采访,从他们身上找到了众多律师的身影。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初心和使命,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在人们的心坎上。
法援无界 大爱无疆
——记三位“1+1”志愿法律服务律师
图为王敬云为服务地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图为张徕民为服务地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图为杜朝辉为服务地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团中央于2009年共同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举办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项目。该行动通过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为当地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 本报记者 刘东昕
她,放弃城市优越的生活,带着崇高的理想,连续五年先后在内蒙古、甘肃等地从事法律援助;他,撇下已有身孕的妻子,只身来到青海,为服务地的居民送去法律知识,帮助当地律师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他,舍弃丰厚的收入,一心扎根到西部,在青海、新疆等地一待就是六年……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1+1”志愿法律服务律师。
近年来,河北律师中已有70余人通过“1+1”法律援助志愿者等行动赴中西部开展法律援助,他们的辛勤付出,为服务地的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1月22日,记者通过视频采访到两位正在服务地的“1+1”志愿法律服务律师,面对面采访到一位已经结束志愿法律服务工作的“1+1”志愿法律服务律师,体会他们的艰辛工作,感受他们的大爱情怀。
王敬云——愿做两地沟通的桥梁
2017年腊月的一天下午,一位70岁左右的牧羊老人来到察右中旗法援中心。老人称自己为一家牧民放羊,因天寒冻死了羊,牧民便扣下了老人2100元的工资,其在好心人的指引下找到了在当地援助的河北恒加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敬云。王敬云立刻联系了当地司法所所长。在司法所所长的陪同下,王敬云不顾天寒地冻、路滑危险,连续几天驱车到牧民家里讲法律、谈人情。最终,牧民同意向老人支付2000元工资。
2015年,已过不惑之年的王敬云,在一个执业律师的黄金年龄,毅然做出决定,响应司法部号召,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后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察右后旗、甘肃文县、内蒙古多伦县做志愿律师。
在察右中旗服务一年,王敬云没有一张拿得出手的工作照,每一张照片上头发都被风吹得乱七八糟。在视频中,王敬云风趣地对记者说,每张照片里自己都是最酷的发型。每天繁忙的工作之后,王敬云还要在简陋的办公室里自己动手做些简单的饭菜。在这样艰苦的工作、生活环境中,王敬云从未抱怨过。“能为百姓做些事情,我觉得很有价值。艰苦的环境,更能磨练人的意志,我把这里的工作经历当作修行,我愿做两地沟通的桥梁。”
在乌兰察布服务期间,王敬云经常会遇到生活在偏远牧区的人们,由于和外界接触少,遇到问题不知道怎样沟通,往往造成严重的后果。她认为,做好普法宣传能从源头上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于是,王敬云通过当地司法局联系了当地的“乌兰牧骑”文艺队,做了一名“乌兰牧骑”随队律师。每当“乌兰牧骑”下乡演出,她就会随队深入牧区,开展普法宣传,大大提高了当地牧民的法治观念。
在将近四年时间里,王敬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受助群众达3000余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被内蒙古司法厅授予“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荣誉称号。
张徕民——缺氧不缺精神
2018年,赵某等人因参与在非法采矿过程中使用自制的黑火药爆破被抓获。2018年8月15日,都兰县人民检察院以赵某等人涉嫌构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起诉至都兰县人民法院。都兰县法援中心指派在当地援助的石家庄陆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徕民担任赵某的一审辩护人。在庭审中,张徕民依法从赵某应当属于从犯,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建议对赵某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庭采纳了张徕民的辩护意见,以赵某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刑罚。
2016年,张徕民来到没有一名律师的青海玉树州治多县,开始了他的志愿法律服务工作。“我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我的爱人正在怀孕,但她支持我来到这里,帮助这里的群众提升法律意识,实现我的法律梦。”提到家人,记者观察到视频中的张徕民脸上流露出了歉疚:“我来到这里半年,孩子就出生了,可路途遥远,这里的工作刚刚开展,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我去做,我也没有赶回去。”
刚到青海时,因服务地地处高原地区,氧气不足,张徕民时常感到胸闷憋气,夜晚经常因为缺氧头疼而无法入睡。今年一月,张徕民去重庆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前,感冒严重导致发烧、咳嗽,在都兰县人民医院检查显示为支气管炎,输液五天,但他坚持去重庆办理完案件。春节期间,他又在家治疗了半个多月,病情才得以好转。
家人的理解,让张徕民在这里干出了不凡的业绩。近一年来,张徕民办理刑事指定辩护案件40件,进行非诉讼调解4件,在法治宣传及其他活动中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为服务地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5万余元。都兰县司法局局长格里多杰这样评价张徕民:“张律师帮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他缺氧不缺精神的品格,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杜朝辉——有机会我还要去
2013年4月12日,铁某来到青海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正在当地援助的河北恒加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朝辉接待了她。原来,铁某和张某2004年结为夫妻,当时只办理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但张某却拿回来两份结婚证。后来,因张某赌博二人经常闹矛盾,铁某向张某提出离婚。听完铁某的叙述,杜朝辉认为结婚证的真实性有待考量。经核实,张某手中的结婚证为假证。杜朝辉告诉铁某,其与张某在法律上并没有婚姻关系,一场离婚纠纷就此解决。
2012年至2018年,杜朝辉作为志愿法律服务律师先后在青海、新疆等地工作了六年。虽然已经结束志愿法律服务工作,但提到在服务地的生活,杜朝辉仍然印象深刻。“有一次,要翻过一座山去另外一个县做法治宣传,我们出发的时候是中午,天气很热,我就穿了一个半袖上衣。他们让我带上西服,我心想来回也没多久,就没带。当开车翻越那座山的时候,山上就开始下雪了,坐在车里着实把我冻得不轻。等到翻过山,山下又是阳光普照的夏天了。在那边,你经常能看到很多人在夏季穿得很厚,不要奇怪,那边一天就有四季。”
在讲述自己那时的经历时,杜朝辉显得很兴奋,“让我讲这些,我可以跟你说一天一夜。”当记者问到结束志愿法律服务以后的生活,杜朝辉说道:“现在还经常有那时结交的朋友打来咨询电话,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我挺想他们的,如果有机会,我还会再去,做公益也是一项事业,我想把这份事业坚持下去。”
(图片由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