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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相约 春晖普泽 ——记石家庄市“木兰有约”普法宣讲活动总结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12-04 13:59:26   作者:   点击: 4017 次

       2019年11月28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市司法局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共同举办了石家庄市“木兰有约”普法宣讲工作总结推进会。会议主题是对五年多来石家庄市“木兰有约”普法宣讲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并安排部署下一步“木兰有约”普法宣讲工作。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巧秀,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协党委书记马剑,市妇联副主席王晓娣,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李靖,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丽娜,以及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妇联相关负责人,“木兰有约”普法宣讲团的代表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文莉、省女法官协会副秘书长戴宝刚、省女检察官协会秘书长杨丽芳和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韩红红应邀出席会议。


“木兰有约”是我省女性法律工作者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响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号召,开展的一项具有河北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2015年4月,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邓南燕律师首倡发起并联合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在省妇联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一大批优秀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军营,从三家法律工作者各自不同的角度,用抽丝剥茧、细致入微的方式,破解家庭暴力、婚姻矛盾、财产继承、金融理财、校园安全等各种亲情关系的密码,阐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播撒法律的种子。截至2019年10月底,石家庄市共开展了300余场普法宣传讲座,为建设平安和谐省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要增强“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凝心聚力加强合作,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搭台责任,与同级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建立更加密切的合作,在宣讲活动安排、优秀案例推选、优秀课件打造、优秀讲师培育上加强沟通交流;要创新形式,进一步提升“木兰有约”品牌内涵。要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女性“四自”精神、妇女全面发展做为每节课的“标配”;要在细节中体现品牌特色,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创新宣讲方式,扩大宣讲受众范围,进一步确立木兰品牌的权威性,提升品牌的社会美誉度。


会上,与会领导为“木兰有约”普法宣讲团成员颁发了公益证书。

会议还特别邀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敏老师以《反家暴法及相关法律实施中的社会性别意识》为题,结合有关案例,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