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20日,井陉县持续两天连降暴雨,洪水肆虐,全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洪灾。全县境内尤其是乡村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全部损毁、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2016年7月22日,井陉县委组织部发出倡议,号召全县共产党员立即行动起来,发扬百折不挠、不畏艰难、敢于奉献的抗洪精神,要积极投入到抗洪抢险、恢复重建的工作中来。
雄鹰所积极相应县委号召,于2016年7月23日召开抗洪救灾动员会,要求全所律师,尤其是党员律师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和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向灾区人民献爱心送温暖的活动。
2016年7月26日上午,组织全所律师捐款,捐赠数额7200元。2016年7月26日下午购买价值3000余元的急需生活用品,到受灾较重的井陉县天长镇秀水村进行捐赠,捐赠物资包括:米、面、油、方便面、蜡烛、打火机、白菜、土豆等物品。
雄鹰所了解到受灾较重的小作镇梅家庄村有四户灾民的房屋全部被冲毁。被临时安置在该村小学。立即购买了价值3800元的急需生活用品:液化气、灶具、锅、米、面、油、被褥、药品等,于2016年7月27日送到该四户灾民手中。
洪水虽退,但恢复重建工作任重道远,雄鹰所将继续秉承甘于奉献、不畏艰难的抗洪精神,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投入于井陉人民恢复重建活动,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附雄鹰所捐款明细:
谷笑然主任律师(党员):1000元
张贵清律师(党员、支部书记):1000元
蔡欣律师(入党积极分子):1000元
霍宏广律师(党员):1000元
赵国芳律师助理(党员):1000元
焦建发实习律师(党员):1000元
刘计文律师:500元
郝建忠律师(党员):200元
樊晓辉律师助理(党员):200元
高风荣內勤: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