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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关于2019年全市律师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2 19:08:12   作者:   点击: 7705 次

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律师职称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石家庄市司法局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经市司法局、市律协与市人事局职改办多方沟通,现将律师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申报正高级(一级律师):大学本科毕业须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并符合本专业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相关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1)。

2、申报副高级(二级律师):大学本科毕业须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十一年以上,并符合本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相关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1)。

3、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人员: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破格条件(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4、对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河北省2003年印发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可以一步到位,具备什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评定什么职务任职资格。其在机关工作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申报对象

全市(市、区、县)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律师均可申报。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申报。

三、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 9月3-9月10日(期间周六、日亦可申报)。

   2、申报地点:市律协秘书处

四、申报流程

1、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登陆:河北省人才网的“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录入职称申报人员信息。登录账号和密码市律协统一发至各所。

2、开具相关证明:

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证明,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中心开具。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具证明的,请到市司法局409房间;

2)信访值班工作证明,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该所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值班工作证明的申请》(见附件2)到市司法局律管处212房间开具;

3)村(居)法律顾问证明,持律师事务所和村委会或居委会签订的协议(复印件)或者律所的“律师顾问平台”签约人数截图(打印至A4纸)到市司法局律管处212房间开具。

市司法局律管处开具证明(2)(3)时,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发放《专业技术任职资评审表》。

3、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要求自行公示,向律管处提交公示报告(见附件3)。

4、准备申报材料,装订申报卷宗,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将卷宗及相关原件交至市律协,同时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每人360元。

市律协接受卷宗时,对材料是否齐全,对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审核一致的,退还原件,收取评审费,审核不一致的,退还卷宗,不接受申报。

五、申报的表格或材料

1、律师个人需准备的材料:

1)《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5);

   (3)《职业道德评价表》(见附件6);

   (4)《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见附件7);

   (5)《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见附件8),存在破格情况须填写,不存在的可不填写本项;

   (6)卷宗封皮(见附件9);

   (7)目录(见附件10)。

   2、律师事务所需准备的材料:

1)《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人数情况汇总表》(附件11);

2)《申报评审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2)。

   3、填表须知(见附件13)。

   4、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见附件14)。

       六、注意事项

1、各所要抓紧时间组织申报,不要形成最后几天扎堆申报。

2、各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3、各所要做好初审工作,认真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准申报。

4、评审费由市律协代收代交市人事局职改办,市职改办要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但按相关规定评审费不予退还。

5、初中级律师(三级律师、四级律师)的职称申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6、本通知同时在市律协网站和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微信工作群发布。

7、联系人:

石家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李健 86262051

石家庄市司法局人事警务处:孙进秀 86262063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耿姗姗 86935026

2019年9月2日

附件:1-14

1、一级二级律师职称评审条件;

2、《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值班工作证明的申请》;

3、律师事务所公示报告;

4、《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职业道德评价表》;

7、《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

8、《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9、卷宗封皮;

10、目录;

11、《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人数情况汇总表》;

12、《申报评审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13、填表须知;

14、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冀职改办【2014】121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