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平县山律协: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全市律师会见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律师会见工作“两不误”,依照冀公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律师会见原则上使用视频会见方式。
2、需要在看守所现场会见的,须由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在完全物理隔离的会见室进行。
现场会见的律师必须测量体温,穿医用防护服、戴口罩、护目镜、一次性手套、鞋套。同时,要签订无湖北、黑龙江、吉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感染人员、入境人员、无症状感染者无接触史的承诺书,持“河北健康码”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和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报告。
需向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笔录进行签字的,签字捺印材料由律师在指定位置与看守所民警交接,使用看守所准备的文具办理。
3、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与看守所提前电话预约会见时间。
律师自湖北、黑龙江、吉林等疫情重点地区到河北省未满14天的,暂缓会见。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