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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暨民法典公益普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14:01:01   作者:   点击: 1900 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暨民法典公益普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以各个律所为单位统一报送,将作品报送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邮箱,邮箱地址:sjzlvshixiehui@126.com 邮件主题:XX律所民法典公益普法微视频

二、报送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0日17:00为报送截止时间。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1年5月6日

附: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律师协会

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暨民法典公益普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律师协会,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5月28日是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动民法典普法工作,按照司法部“民法典宣传月”有关工作部暑,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律师协会决定面向全省律师行业开展民法典公益普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此次活动是我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之一,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旨在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民法典宣传中的专业优势,引导全省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普法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阐释好民法典重大意义、基本原则、重要内容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ー、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主办单位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律师协会

三、征集对象

全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含兼职律师)及实习人员、法律援助律师。

四、时间安排

活动从2021年5月1日开始,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日至25日,各市律协、省直各律所组织动员微视频拍摄制作并择优报送。

第二阶段:5月26日至31日,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初评。

第三阶段:6月1日至11日,在“河北普法”徽信公众号展示初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并进行网络公开投票。

第四阶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网络公开投票情况,选出优秀作品,适时进行通报,并组织颁奖典礼及现场普法短剧展演活动。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法治精神,宣讲民法典法律知识。

2.作品要主题鲜明、语言通俗易懂、内容生动形象,通过情景短剧结合律师以案释法、条文解读等形式呈现。

3.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重法言法语,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流畅。

4.可扫码后点击“免费领取”,参考样片。

(二)规格

1.上报作品时长3-5分钟,需添加字幕。视频应为高清及以上作品,分辨率最低为1280×720像素,格式为mpg、avi、mp4等。

2.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要素并附150字以内的文字简介。

六、其他事项

(一)应用

1.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品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2.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以以公益宣传为目的,无偿使用该作品。作品将择优在“河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展播并向其他新媒体平台进行推荐。

(二)评选及奖项

获奖作品由专家评审与网络公开投结合产生。共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由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根据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奖牌。

(三)报送方式

请各地认真谋划,积极发动,做好民法典公益普法微视频征集报送工作。各市律协负责收集本地作品,审核筛选后择优以市为单位进行统一报送;省直所以律所为单位进行报送。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法治宣传育          河北省律师协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