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司发[2019]3号)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通知》,经市司法局批准市律协成立了律师调解中心,现开展律师调解员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担任律师调解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品德良好,公道正派,敬业勤勉。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度;
(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办理过五件以上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调解工作经验。
二、已经司法局批准成立律师调解室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将律师调解员相关资料报律师协会审核取得律协调解员资格,并将律所调解室相关情况(填写《律师事务所调解室备案汇总表》电子版)向律协备案。
请符合要求的律师以律所为单位将附件1《律师调解员申请表》
一式一份交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并将附件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zlvshixiehui@126.com,邮件主题为律师调解+XX律所。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17:00点。
报名表见附件。
联系人:耿姗姗、安琪 电话:86935026
邮箱:sjzlvshixiehui@126.com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2、《申报律师调解员汇总表》 (只提交电子版)
3、《律师事务所调解室备案汇总表》(只提交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