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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万名律师宣讲民法典” 普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17:00:16   作者:   点击: 2514 次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司法部和我省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要求,结合“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计划,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律师协会决定面向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万名律师宣讲民法典”普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万名律师宣讲民法典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活动形式

作为全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之一,本次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引导发动全省万名律师深入宣传、阐释民法典。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民法典宣传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紧紧围绕民法典重大意义、基本原则、重要内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案例解析微视频形式,对民法典1260条进行全文全景全方位解读,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可看可听可学可用的民法典知识宝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征集对象

全市执业律师

五、时间安排

活动从2023年5月10日开始,分为四个阶段:

一阶段:5月10日至15日,拍摄制作民法典公益普法微视频并报送到指定邮箱。

第二阶段:5月15日至20日,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并上报省律协。

第三阶段:5月21日至27日,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第四阶段:5月28日至6月30日,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河北普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

第五阶段:评选出各类奖项,在“河北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对获奖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组织颁奖活动。

六、作品要求

(一)内容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法治精神,宣讲民法典法律知识。

2.作品要主题鲜明、语言通俗易懂、内容生动形象,按照分配要求逐条解读,尽量以案例解析的形式呈现。

3.作品开头统一表述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我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解读民法典第××条文。”

4.着正装或律师袍录制,作品中引用法律、解法律要准确规范,注重法言法语,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流畅。

5.参考作品样式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请点击获取。

(二)规格

1.上报作品时长2-3分钟,需添加字幕。视频应为标清及以上作品,横屏拍摄。

2.作品上报时需注明解读条文、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要素并附解读文稿电子版。

七、其他事项

(一)应用

1.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品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2.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同意以公益宣传为目的,无偿使用该作品。作品将纳入省法治文化作品库,在“河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展播并向其他新媒体平台进行推荐。

(二)评选及奖项

获奖作品共设置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做好解读民法典普法微视频征集报送工作,各单位按《“万名律师宣讲民法典”任务分配表》(附件1)完成该项工作,表中未涉及的律师事务所,可从《民法典》第501-700条中择取相关内容完成微视频拍摄。平山县律师协会负责收集本地作品,逐条审核筛选后汇总报送;各律师事务所以律所为单位进行报送。参加征集展播活动的微视频“万名律师宣讲民法典+律所名称+联系方式”为主题,统一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7:00。

全市律师若有任务分配表外的其他条文微视频,也可一并上报。

各单位发送微视频时,需同时上报附件2内容、解读文稿电子版。

联系人:孙婷

联系电话:0311-86935290

电子邮箱:sjzlvshixiehui@163.com


附件:1.“万名律师宣讲民法典”任务分配表

             2.“万名律师宣讲民法典”微视频汇总表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