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律协[2023]005号
平山县律师协会、各有关律师事务所:
5月10日,市律师协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万名律师宣讲民法典”普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录制并报送了视频。经河北省律师协会审核,发现部分视频不符合要求,需重新录制。请各有关律师事务所根据不符合要求的视频名单(见附件1),对照存在的问题(见附件3),按照作品要求及参考视频(附件2)重新进行录制,并于7月9日(本周日)21点前以律所为单位报送,文件以“民法典XXX条+律所名称+联系方式”为题,报送至市律师协会邮箱。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参考作品样式,认真阅读附件2。
联系人:孙婷 电话:86935290
邮箱:sjzlvshixiehui@163.com
附件:1.不符合要求的视频名单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