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律协【2023】020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了解石家庄市区及县域律所党建开展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规范化建设、品牌化建设等情况,掌握全市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总体情况,进一步做好今后行业发展规划,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律师法律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律所调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此次抽选调研对象范围为2023年11月1日前在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登记的市区及县域律所,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按照律所规模及律所类型抽选52家作为调研对象。
二、调研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三、调研方式及内容
(一)本次调研采取现场走访座谈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调研重点围绕党建工作情况、律所规范化管理情况、律所信息化管理情况、律所理论水平提升情况、涉外业务开展情况、专业化开展情况、参政议政情况、参与公益活动情况、人才培养情况、其他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开展。
四、调研人员
本次调研人员由市律协副会长、副监事长牵头,共5人一组,其中含2名行发委成员,调研组另外2人由牵头副会长、副监事长自主从律协两专委中抽调。
五、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提高政治占位,充分认识开展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配合市律协开展好调研工作;
(二)各调研组牵头人自行确定调研时间,提前将调研提纲发送调研律所,及时按照调研要求完成调研;
(三)接受调研的律所应当配合调研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调研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四)参与调研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各项廉洁纪律要求,不得对外透露调研工作相关内容,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六、联系方式
调研工作相关事宜,可联系律协相关人员咨询,联系人:杨征,联系电话:0311-86935026。
附件: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