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业务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律师代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石律通字〔2024〕15号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承办行政复议案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业务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承办相关业务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在近些年集中治理实践和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业务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律师代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市律师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位律师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16640982@qq.com。标题为:“《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业务操作指引》征求意见”字样,或者《律师代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字样。
2.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1日。
3.修改建议样纸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