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所:
根据河北省律师协会冀律(2017)42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申请参加训练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加省律协“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二期)”的律师要严格按照省律协通知的报名条件进行申报。
二、申请报名以所为单位向市律协进行申报,所主任要认真把关,并于12月9日前将申报名单报市律协秘书处
邮箱:sjzlvshixiehui@163.com
联系人:杨征 电话:87752442
2、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省律师协会理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暨全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二期)活动的预通知
2017年11月29日
冀律协(2017)42号
河北省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省律师协会理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暨全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二期)
活动的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含定州、辛集分会):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河北省青年律师队伍建设,培养河北律师行业的领军人才,更好地开展专业人才储备工作,提升律师行业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省律师协会于2017年6月举办了首届河北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全省共有50人参加培训并顺利结业。此次活动在全省反响热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继续加强我省青年律师人才储备,决定举办省律师协会理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暨全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二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一)省律协理事(各市律协负责通知并报名)
(二)第二期青训营学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2016年度考核的河北省律师协会辖内专职会员(具体名额分配见本通知附件2);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
3、执业年限在5周年以上(即在2012年12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4、须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或合伙人;
5、省、市律协理事或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优先选派;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
7、中共党员占比不少于60%。
8、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报名方式
“河北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采取律师自荐、律师协会选拔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各市律协于12月10日前,将符合“青训营”选拔条件的律师名单(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至(hblx_gx@126.com),省律师协会对各市的名单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学员将入围省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库候选名单并取得参加青训营活动的资格。
四、相关费用
“青训营”统一安排食宿,相关学习费用及食宿费由省律师协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纪律要求
培训期间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或早退。已报名入选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向派出律师协会提出请假申请并由派出单位提出替换人选,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12月15日。
未经请假而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其今后参加省律师协会活动的资格。
六、联系方式
河北省律师协会联系人:高霞(13931887344)
联系电话:0311-88606790(兼传真)
报名邮箱:hblx_gx@126.com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