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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9 10:41:00   作者:   点击: 3070 次

关于做好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82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冀司律〔2018225安排部署,今年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全面启动。现就我志愿律师的招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条件

(一)全国共招募律师志愿者300名,我省招募任务为15名。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具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人事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酌情放宽)。

二、招募程序要求

1、审核、集中报名材料(58)。律师所组织有服务意向、符合招募条件的律师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对其各项内容进行逐项审核后,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于58将律师志愿者侯选人报名表、身份证、执业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详见报名表的填写说明)报市局律师处。我处严格复核、遴选后,择优确定我律师志愿者推荐人选,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厅

2、体检和签订协议组织本地通过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到市级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并于520日前将体检报告报送省厅律师处。体检结束后,厅律师处作为全国1+1”项目办的委托单位,与体检合格的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6月5日前,全国1+1”项目办根据服务地需求和志愿律师的意愿,在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安排确定志愿者的服务岗位,并向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派遣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服务年限、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3、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10日前,全国“1+1”项目办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统一培训。

三、志愿者有关政策待遇

    1、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2、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800元。服务其他地区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300元。

    3、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甘肃每人每年1.5万元。

    4、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5、志愿者办理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助范围的案件,各地须纳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补贴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发放办案补贴(有关规定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网站www.claf.com.cn)。

四、工作原则

6月4日前,全国1+1项目办根据各项目服务地的需求和律师志愿者的意愿,在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安排确定志愿者的服务岗位和到岗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各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指导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招募、派遣、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地要健全“1+1”行动志愿者招募选拔机制。严把招募质量关,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报名基数,以海选和精选相结合的方式,优中选优,精益求精。同时,在选拔志愿者时,增加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余爱好、经济条件等参考指标,加强对报名者综合素质的考评。各地要与市局律师处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协调,保障信息通畅,保证招募、派遣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做好信息审核和体检工作。信息审核和体检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1+1”行动的稳健推进和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组织志愿者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避免弄虚作假。

(四)严肃纪律,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对违规违纪志愿者的批评教育和通报退回机制。对违纪违规者,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严重违纪者,派出单位应当严肃处理,以维护“1+1”行动的良好社会形象。

、项目实施和管理

“1+1”行动的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依据《“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与管理(2018年)办法》及“1+1”项目办有关日常管理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86262118

人:石永瑞

邮箱:shiyongrui2008@163.com

附件:

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报名表

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8年度实施与管理办法》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

                               2018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