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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人才库并开展优秀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16:04:29   作者:   点击: 4040 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人才库并开展优秀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及时将通知传达给有关人员,于530日下午5:00前报市局律师处张立勇。

一、通知人员名单见附表1.(共20人)

二、附表2.纸制版加盖单位(所在律所)公章,报局214房间张立勇处

三、附表1附表2.电子版报邮箱:sfjzly@163.com

四、联系人:张立勇;电话:8626202913653113170

 

 

 

 

关于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人才库并开展

优秀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人才库,根据市委办公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施方案》(石办发201714号)的要求,市委统战部在全市开展新的社会阶层党外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成长起来的一些新的社会群体的统称,主要有四类:

1.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是指受聘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专门知识的人员。

2.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

3.自由职业人员,是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的人员。

4.新媒体从业人员,是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人员,包括新媒体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采编人员和技术人员等。

二、推荐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深造诣、较大贡献;

3.群众基础好,社会责任感强,个人道德品行优,在所联系成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愿望;

5.推荐人选为无党派人士(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力的人士),已有政治和社会安排的应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名额详见《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确定拟推荐人员;

2.征求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及个人意见;

3.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推荐单位,研究确定人选,并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

五、有关要求

1.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是新时代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涉及多领域、多行业、多群体,请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中新的社会阶层党外代表人士推荐工作。

2.请严格按时间要求,于5月31日前将《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汇总表》(附件1)、《石家庄市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委统战部(613房间)。相关表格请到邮箱tzb613@163.com(密码86686390)下载。

联系人:马新国   86686390   15533112312

电子邮箱:dwzsfzc@163.com

附件:

1.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汇总表

2.石家庄市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登记表

3. 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委统战部

市委统战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