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我市律师依法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稳妥办理,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协会制作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记录卡
》,现将使用说明通知如下:
一、《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记录卡》只限于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使用。
二、实行一案一卡,随卷归档。
三、填写要实事求是,相关材料要及时归档。
四、此卡在使用当中发现不妥之处或有改进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协会反馈。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