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司法局
关于2018年全市律师职称评定上报材料的
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前期各律师事务所上报拟申报各级别律师汇总表的情况,结合市职改办【2018】241号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与职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职称评定上报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石家庄市律师事务所拟申报一级、二级、三级律师(含县市区律师事务所)
二、工作时间安排
8月8日前,将拟申报高、中级材料交至石家庄市司法局212房间。同时按市职改办要求,准备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原件予以核对。
联系人:李健 86262051
三、评审条件
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要求,一级、二级、三级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详细见我局7月23日下发的职称评定通知附件1、2、3。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评审所指的高级律师是指一级、二级律师,中级律师是指三级律师。
2、请各所组织拟申报人员认真阅读一级、二级、三级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先予以自评,确定符合条件的律师请按规定的目录准备材料。材料一式三份。
3、市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发放申报表格。
4、各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律师职称申报工作,坚决杜绝职称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省市职改办将依据冀职改办字【2013】65号文件严肃处理。
五、申报文件
6、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附件6);
7、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附件7);
10、目录中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先不予填报,待我局对符合条件人员初步筛选后,发放表格后补入申报文件。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