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举办“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选材:事迹鲜活、打动人心;
选材要求:3分钟视频;1500字文字故事;3张照片(1张白底免冠1寸照片、2张生活照);并电子版一起报送协会;
截止时间:1月10日17:00;
协会邮箱:sjzlvshixiehui@163.com ;
联系人:张乐刚、杨征;电话:87708118。
附:《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举办“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2019年1月2日
石司〔2018〕139号
石家庄市司法局
关于举办“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展示全省司法行政干警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典型事迹,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举办“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冀司通〔2018〕113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
一、活动时间
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持续一年。
二、活动意义
“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以及司法部重组后首次跨年度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具有深远意义。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挖掘、培养、宣传新时代司法为民榜样典型,全面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典型事迹,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新风貌,讲好石家庄法治故事、传播石家庄法治声音,提升石家庄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凝聚法治石家庄、平安省会建设正能量。
三、活动内容
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推选立法、社区矫正、戒毒、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普法、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援、司法鉴定、律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13个类别,共35名“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
四、活动要求
为成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司法行政工作更上台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挖掘、培养、推荐、宣传的主体责任,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部署,结合争做“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活动,有节奏有重点的在本单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选事迹鲜活、打动人心、有利于宣传的13个方面的司法为民好榜样,并将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到市司法局政治部组训处。
局组训处负责活动期间舆情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网络舆情及时上报、处置。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舆情预案,特别对启动仪式、网络推选、名单揭晓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重点监测,发现舆情及时进行处置。
“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需要的费用,由各推荐单位分别筹措。
附件:《石家庄市司法局“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联系人:张琳娜 周霄峰 电话:86262105
石家庄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为充分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新时代的新作为和新风貌,全面展示全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典型事迹,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领导关于加强法治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策划好主题宣传活动的要求,制定如下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与主题
名称: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
主题:不忘初心、司法为民
二、类别与名额
立足司法行政机关新职能、新定位、新使命,宣传推选一批全市司法系统各领域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一心为民、无私奉献,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石家庄落地见效,推进法治石家庄、平安省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群体共分13个类别,35个名额。
第一类:立法为民好榜样,1个(法规处负责)。
第二类:社区矫正好榜样,3个(社区矫正处负责)。
第三类:戒毒人民警察好榜样,4个(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
第四类:行政复议好榜样,2个(行政复议处负责)。
第五类:行政执法监督好榜样,1个(行政执法监督处负责)。
第六类:普法为民好榜样,3个(普法办负责)。
第七类:调解为民好榜样,3个(基层工作指导处负责)。
第八类:基层法律服务好榜样,3个(基层工作指导处负责)。
第九类:公正为民好榜样,3个(公证工作指导处负责)。
第十类:法援为民好榜样,3个(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
第十一类:司法鉴定好榜样,3个(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负责)。
第十二类: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5个(律师工作指导处负责)。
第十三类:法考为民好榜样,1个(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处负责)。
三、推选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活动内容
主题宣传活动拟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持续一年,在2019年全国两会、司法部重组一周年(2019年3月19日)、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一周年(2019年8月4日)、建国70周年5个重大时间节点开展重点宣传。充分宣传展示司法为民模范典型人物和模范事迹,全面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典型事迹,展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新风貌,讲好石家庄法治故事、传播石家庄法治声音,提升石家庄司法行政行政系统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凝聚法治石家庄、平安省会建设正能量。
(一)启动(2018年11月-12月)
1、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出通知,启动主题宣传活动。
2、召开石家庄市“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各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推选(2018年12月-2019年1月底)
1、各单位要按照市局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推选出事迹鲜活、打动人心、有利于宣传的优秀榜样代表。各单位要对本领域推选的候选人的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推选的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书面报送市司法局政治部组织培训处。同时,报组织培训处电子邮箱1份(s.f8888@163.com)。
2、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经过本单位宣传后的人选,要经得起社会各方面的考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每名候选人需提供3分钟以内的视频短片、1500字以内的文字故事和3张照片(1张白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生活照),电子版一并报送。
3、市局在门户网站宣传推介后,经局党组会研究,分别对13类“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石家庄市“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并将优秀候选人报省厅,参加省“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候选。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起宣传的主体责任,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统一部署要求,有节奏有重点的在各单位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将“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推动明年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确保主题宣传活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市司法局成立石家庄市“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推选委员会,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其他局领导为成员。在局政治部组训处设推选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
(三)严密组织。主题宣传活动要围绕让人民满意、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永恒主题,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全面反映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新时代新作为新风貌,全面反映司法行政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成就。
各单位要严格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廉洁自律和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与推进各项司法行政考核工作紧密结合,真正把司法为民、引领时代、模范典型的优秀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整个主题宣传活动,要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选人物事迹经得起检验,整个宣传活动要合规守纪,清清爽爽。
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掀起学模范、当榜样的热潮。要充分利用此次主题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调动全系统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氛围,展示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评选为全国、省、市、县“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者,按照相应规定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