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律师职称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石家庄市司法局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现将律师初级、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级职称部分>
一、中级职称的申报方式(条件四选一)
1、“一步到位”申报:
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须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必须符合本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须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并符合本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相关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1)。
不具有四级律师职称资格,但符合上述条件,可按“一步到位”政策申报“三级律师”。一步到位只限于首次申报人员。只限于高级、中级职称评审。
2、逐级申报:
符合本专业中级职称相关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1),具有本专业初级职称(四级律师)资格,可按逐级申报申请。
3、中级初聘:
基本原则:“学用一致”,可直接聘为中级职称(三级律师)。
条件:学习法律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取得律师执业证满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三级律师);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律师执业证,可聘为中级职务(三级律师)。
4、中级初评:
基本原则:“学用不一致”,经中级职称委员会认定,可评为中级职称(三级律师)。
条件:学习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取得律师执业证满三年,经中级职称委员会认定,可评为中级职务(三级律师);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律师执业证,经中级职称委员会认定,可评为中级职称(三级律师)。
5、不得申报情形:
受行业处分、行政处罚、司法、党政纪处分未满2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律师请不要申报。
二、中级职称申报对象
全市(市、区、县)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律师均可申报。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申报。
三、中级职称一步到位申报和逐级申报流程
(一)网上审批填报《情况一览表》
各律所请登陆河北省人才网(http://www.hbrc.com.cn/)的“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情况一览表》)。《情况一览表》请按照流程尽可能详细填写,审核通过后正反打印,经律所、市协会、市司法局盖章后,在律所公示。
1、各律所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见本通知附件2。个人登录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2、关于《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的流程请见附件3。
(二)资格审核及开具相应证明
1、考核相关证明
根据职改办要求,申报人需提供近5年(2014年度-2018年度)的考核信息。请以所为单位到协会领取本所申报人员相关年度《律师考核登记表》,开具市律协、市司法局盖章的考核证明。
2、信访值班工作证明
持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值班工作证明的申请》(见附件4),请以所为单位请到市司法局律管处212房间开具。
3、村(居)法律顾问证明
持律师事务所和村委会或居委会签订的协议(复印件)或律所的“律师顾问平台”签约人数截图(打印至A4纸),请以所为单位到市司法局律管处212房间开具。
4、法律援助案件证明
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的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开具。需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具证明的,请以所为单位到市司法局409房间开具。
5、资格审核
市司法局律管处开具证明时,对申报人员申报条件和限制情形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档案袋、《档案袋卷皮贴标》。
(三)律师事务所公示
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和《情况一览表》自行公示,向律管处提交公示报告(见附件5)。
(四)中评组卷
1、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组成卷宗后,由律所进行审核。除证明原件外,律所对于每页卷宗材料审核后,要加盖律所公章。律所审查结束后,以律所为单位将卷宗及相关原件交至市律协审核,同时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每人160元。
2、市律协接受卷宗时,对材料是否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审核一致的,退还原件,收取评审费,审核不一致的,退还卷宗,不接受申报。
3、申报的材料份数:
(1)《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正反打印一式3份,1份用于律所公示,2份放在档案袋内;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不装订到卷宗内,放在档案袋内;
(3)评审卷一式1份。建议送至律协审核通过后胶装,再放在档案袋内。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律师个人需准备的材料:
(1)《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职称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律管处发放,填写示例(见附件6);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
(4)《职业道德评价表》(见附件8);
(5)《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见附件9);
(6)《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0);
(7)中级卷宗封皮(见附件11);
(8)中级目录(见附件12);
(9)组卷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13)。
2、律师事务所需准备的材料:
(1)《中级资格申报评审人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4);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5);
(3)石家庄律师中级职称库(见附件16);
这三份表格需要交纸质版(律所盖章)及电子版交市律协。
3、填表须知(见附件17)。
4、组卷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18)。
四、中级职称初聘流程
(一)中级初聘网上申报信息
各律所请登陆河北省人才网(http://www.hbrc.com.cn/)的“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人员信息填报。
1、各律所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见本通知附件2。个人登录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2、初聘信息填报流程请见附件19。
(二)中级初聘人员条件审核
律管处对初聘人员年限和限制条件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发放《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档案袋、《档案袋卷皮贴标》。
(三)中级初聘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毕业证复印件,原件提交职改办用于审核;
3、《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学位证复印件,原件提交职改办用于审核(硕士、博士必需提供);
5、一寸免冠近照3张;(2张贴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1张办理证书使用);
6、《石家庄市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表1)》(附件20)、由律所填报,加盖律所公章。
7、《石家庄市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表2)》(附件21)、由律所填报,加盖律所公章。
以上材料全部放在档案袋内。《石家庄市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2》(附件20、附件21)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交市律协。
(四)初聘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
2、单位考核。律师事务所对专业技术人员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考察情况。携带以上全部资料放在档案袋内,报送至市律协审核后盖章。初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3、主管部门审核。石家庄市司法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盖章。
4、核准备案。由主管机关报市职改办核准,备案并发文、办初级职称证书。发放初级证书时将对毕业证、学位证予以退回。
五、中级职称初评流程
(一)初评网上申报信息
各律所请登陆河北省人才网(http://www.hbrc.com.cn/)的“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情况一览表》)。
1、各律所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见本通知附件2。个人登录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2、关于《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的流程请见附件3。
(二)中级初评人员条件审核
律管处对初评人员年限条件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发放《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档案袋、《档案袋卷皮贴标》。
(三)中级初评所需材料
1、律师个人需准备的材料:
(1)《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职称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2)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和《情况一览表》自行公示,向律管处提交公示报告(见附件5)。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件示例(附件6);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
(5)《职业道德评价表》(见附件8);
(6)《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见附件9);
(7)卷宗封皮(见附件11);
(8)中级初评目录(见附件23);
(9)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材料:几件独立承办的案件判决或参与非诉业务的相关复印件。
(10)一寸免冠近照3张,2张贴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1张办理证书使用。
2、律师事务所需准备的材料:
(1)《中级资格申报评审人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4);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5);
(3)石家庄律师中级职称库(见附件16);
这三份表格需要交纸质版(律所盖章)及电子版交市律协。
(四)初评组卷
1、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组成卷宗后,由律所进行审核把关。除证明原件外,律所对于卷宗材料每页审核后要加盖律所公章。律所审查结束后,以律所为单位将卷宗及相关原件交至市律协,同时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每人100元。
2、市律协接受卷宗时,对材料是否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审核一致的,退还原件,收取评审费,审核不一致的,退还卷宗,不接受申报。
3、申报的材料份数:
(1)《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1份用于律所公示,2份放在档案袋内;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不装订到卷宗内,放在档案袋内。
(3)评审卷一式1份。建议送至律协审核通过后装订,再放在档案袋内。
<初级职称部分>
一、初级职称申报方式(条件二选一):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印发《关于我省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政策规定》的通知》(冀职改办字发【2004】127号)中“学用一致”原则,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达到规定的执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任初级职称。“学用不一致”的,按初评方式取得初级职称。
1、初聘取得
法律专业,大专毕业,取得律师执业证满3年,可聘为初级职称(四级律师),此条件仅限贫困县取得B、C类执业证人员使用;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律师执业证满1年,可聘为初级职称(四级律师)。
2、初评取得
非法律专业,大专毕业,取得律师执业证满3年,通过评委会评审,可取得初级职称(四级律师),此条件仅限贫困县取得B、C类执业证人员使用;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律师执业证满1年,通过评委会评审,可评为初级职称(四级律师)。
3、不得申报情形:
受行业处分、行政处罚、司法、党政纪处分未满2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律师请不要申报。
二、初级职称申报对象
全市(市、区、县)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律师均可申报。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申报。
三、初级职称申报流程(分初聘流程和初评流程)
《初聘申报流程》
(一)初聘网上申报信息
各律所请登陆河北省人才网(http://www.hbrc.com.cn/)的“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人员信息填报。
1、各律所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见本通知附件2。个人登录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2、初聘信息填报流程请见附件19。
(二)初聘人员条件审核
律管处对初聘人员年限和限制条件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发放《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档案袋、《档案袋卷皮贴标》。
(三)初聘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毕业证复印件,原件提交职改办用于审核;
3、《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一寸免冠近照3张;(2张粘贴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1张办理证书使用);
5、《石家庄市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表1)》(附件20)、由律所填报,加盖律所公章。
6、《石家庄市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表2)》(附件21)、由律所填报,加盖律所公章。
以上材料全部放在档案袋内。《石家庄市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2》(附件20、附件21)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交市律协。
(四)初聘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
2、单位考核。律师事务所对专业技术人员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考察情况。携带以上全部资料放在档案袋内,报送至市律协审核后盖章。初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3、主管部门审核。石家庄市司法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盖章。
4、核准备案。由主管机关报市职改办核准,备案并发文、办初级职称证书。发放初级证书时将对毕业证、学位证予以退回。
《初评申报流程》
(一)初评网上申报信息
各律所请登陆河北省人才网(http://www.hbrc.com.cn/)的“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情况一览表》)。
1、各律所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见本通知附件2。个人登录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2、关于《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的流程请见附件3。
(二)初评人员条件审核,
律管处对初评人员年限和限制条件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发放《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档案袋、《档案袋卷皮贴标》。
(三)初评所需材料
1、律师个人需准备的材料:
(1)《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职称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2)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和《情况一览表》自行公示,向律管处提交公示报告(见附件5)。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件示例(附件6);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
(5)《职业道德评价表》(见附件8);
(6)《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见附件9);
(7)初级卷宗封皮(见附件22);
(8)初聘评定目录(见附件23);
(9)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材料:几件独立承办的案件判决或参与非诉业务的相关复印件。
(10)一寸免冠近照3张,2张贴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1张办理证书使用。
2、律师事务所需准备的材料:
(1)《初级资格申报评审人数情况汇总表》(附件24);
(2)《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5)。
(3)石家庄律师初级职称库(见附件26)。
这三份表格需要交纸质版(律所盖章)及电子版到市律协。
(四)初评组卷
1、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组成卷宗后,由律所进行审核把关。除证明原件外,律所对于卷宗材料每页审核后要加盖律所公章。律所审查结束后,以律所为单位将卷宗及相关原件交至市律协,同时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每人100元。
2、市律协接受卷宗时,对材料是否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审核一致的,退还原件,收取评审费,审核不一致的,退还卷宗,不接受申报。
3、申报的材料份数:
(1)《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1份用于律所公示,2份放在档案袋内;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不装订到卷宗内,放在档案袋内。
(3)评审卷一式1份。建议送至律协审核通过后装订,再放在档案袋内。
<具体要求>
1、请各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度重视。初级、中级职称工作体量巨大,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律师的切身利益,各所主任为初级、中级职称工作负责人。考虑到本系统较为复杂,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将对系统的填报进行统一培训。请各所主任参加培训后,务必将文件通知到位,职称政策解释到位,材料审核把关到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准申报。
2、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 11月4日-11月10日(期间周六、日亦可申报)。
申报地点:市律协秘书处。
各所要抓紧时间组织申报,不要形成最后几天扎堆申报。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材料。
3、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先到市司法局资格审核后,领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网上的个人基础信息市律协才会审核通过。
4、申报人到市律协审核卷宗资料时,必须携带卷宗资料里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原件照片)。
5、关于“学用一致”原则,是指所学专业按“法律专业与非法律专业”的区分。此处法律专业是泛指,部门法(如经济法、行政法)等都可视为是“学习法律专业”。
6、评审费由市律协代收代交市人事局职改办,市职改办要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相关规定评审费不予退还。
7、本通知同时在市律协网站和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微信工作群发布。
联系人:
石家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李健 86262051。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耿珊珊 86935026。
2019年11月1日
附件:
3、《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流程
11、中级卷宗封皮;
12、中级职称目录;
17、填表须知;
18、组卷材料装订要求;
22、初级卷宗封皮
23、《职称初评组卷目录》(学用不一致初中级初评组卷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