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石家庄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第七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论文、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13:51:24   作者:   点击: 2079 次

平山县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第七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论文、报告的通知》转发你们。

附:

 

冀律协〔2019〕73号

 

关于征集第七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论文、报告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定州市律师协会,省律协辛集分会: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推动监事会的建设和制度创新,第七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现向我省征集论文及《律师协会监事会发展报告》。为做好论文征集及我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发展报告》撰写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一)总论坛主题

新时代律师行业监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二)分论坛主题

1.监事会考核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2.财务监督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理事会和监事会之间合理定位

4.监事工作的创新与探索

二、论文要求

1.选题可参考论坛主题,或选“完善律师协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责作用”等监事会有关主题,自定具体题目;

2.论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以word文档的形式提交;

3.文字表达准确、精简,条理清晰;

4.内容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个人隐私等,摘录、参考第三方资料的,由作者事先声明并负责处理;

5.各地律师协会设立监事会的至少推荐2篇论文,未设立监事会的自愿提交。

二、《律师协会监事会发展报告》的要求

围绕以下提纲并结合各自监事会实际情况撰写:

1.监事会的设立发展情况概述

2.监事会的制度建设情况(工作规则的制定、修改情况、亮点及特点)

3.监事会的机构设置和运作(定位、内部架构、形式、程序和方法)

4.监事会的工作原则及监督方式、方法

5.监事会的职能发挥及成效

6.监事会对外交流情况

报告字数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稿件以word文档的形式提交。

未设立监事会的地市,若拟设立监事会,请提交设立监事会的规划、计划、初方案及筹备情况报告。

三、时间要求

1.论文提交截止时间: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论文文稿;

2.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请各地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1月30日前提交报告文稿。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论文、报告收集联系人

河北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秘书 张彤欣 0311-83899908

2.论文作者附简历和2寸照片;

3.论文、报告,请于截止日前发至如下邮箱:991961228@qq.com。

4.省律协监事会将遴选优秀论文向论坛推荐,论坛将对推荐的论文评优评奖,并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七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作大会交流,对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对优秀论文将结集编印并在论坛期间做宣传。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