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上午,“元氏县见义勇为表彰仪式”在元氏县政府会议室举行,元氏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兴海、元氏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古会江、元氏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局长 闫文剑出席表彰仪式,河北天嘉律师事务所主任高三奎、受表彰律师耿彦朋及青年党员律师代表刘亚东参加了表彰仪式。王兴海副书记向耿彦朋颁发了见义勇为奖励证书。
2021年9月20日下午,耿彦朋律师在家乡元氏县东张乡勇救一位被困水中处于危险境地的老大爷,被元氏县评定为见义勇为先进典型。
表彰仪式上,高三奎主任向县、局领导介绍了耿彦朋律师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他表示:耿彦朋同志是河北天嘉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年轻律师,是一名有着12年军龄、7年党龄的复转军人。他曾在南部战区某集团军南国利剑特战旅服役,服役期间,“心中有民,一心为民”的信念就深深地根植于他的心中。耿彦朋同志用自己奋不顾身、勇敢救人的高尚行为,彰显了青年党员的高尚情操,诠释了复转军人凝聚于骨的大无畏精神,也诠释了新时代青年律师的责任,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党员律师临危不惧、勇于担当的精神。
耿彦朋律师表示:我是一名党员,党教育我要心中有民,一心为民;我曾经是一个兵,一日从军,一生当勇;我也是一个儿子,我父亲一直教诲我“男子汉就要勇担当”。我只是做了一个青年党员应该做的事情,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组织给予我的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再接再厉,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多做贡献。作为曾经的军人,当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危险之时,我一定会再次站出来。
闫文剑局长表示,耿彦朋同志身上集中体现了退役军人勇于担当的优良品质,作为县退役军人的先进典型,希望耿彦朋同志退伍不褪色,继续发扬军人敢于当先的作风,保持乐于助人的高尚情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人民需要的关键时刻展现军人的风采。
王兴海副书记勉励耿律师:耿彦朋同志见义勇为的行为为我们树立了良好榜样,不仅体现了退役军人的为民情怀,更体现了法律工作者强烈的正义感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他为社会安定与和谐做出了贡献。作为党员,希望耿彦朋同志永葆初心,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希望他心系人民群众,真正践行执业为民的初衷,在自己热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