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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16:47:24   作者:   点击: 9589 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司法局党委(党组),省律师行业党委:

现将《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

 

 

 

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

三年攻坚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力推进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不断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党对律师队伍的组织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把政治建设作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根本性建设,切实坚持政治原则、提升政治站位、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自觉为首都政治“护城河”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常抓不懈打基础。坚持把打基础强基础作为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长期性任务,作为贯穿三年攻坚始终的基础性工作,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律师队伍建设、基本工作制度建设、基础保障机制建设、基层党务力量建设等,切实解决律师党建工作基础不稳不牢不实的问题。

(三)聚焦短板谋创新。遵循律师工作内在规律,适应律师行业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推进律师党建工作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融合、引领、保障律师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影响力和创新力。

(四)统筹协调抓落实。在党委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门指导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律师行业党委细化三年攻坚具体工作方案及配套推进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分工协作和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统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与其他律师工作,发挥党建工作龙头带动作用,实现党的建设与其他工作的融合互促、相得益彰,推动新时代律师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任务目标

2018年到2020年,通过三年集中攻坚,分步骤、分阶段、分重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实现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

(一)实现全覆盖(2018年底前完成)。围绕律师党建工作“有没有”的问题,在已经实现有形全覆盖的基础上,统筹静与动、形与实的关系,着力在动态、持续、有效全覆盖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党的建设与律师执业管理全面对接联动机制,所有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党组织,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同步建立党的组织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新执业和执业流转的党员律师同步接转其党组织关系,同时把党的工作实化、具体化,确保党建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努力实现有形覆盖常态化、有效覆盖实体化。

(二)实现全规范(2019年底前完成)。围绕律师党建工作“好不好”的问题,以开展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部达标,并培树一批党建示范点。健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管理机制,落实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三会一课”、请示汇报等各项制度,完善工作经费、专门机构、专职人员、监督考核、激励奖惩等保障体系,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制度健全、工作规范、运转高效。

(三)实现全统领(2020年底前完成)。围绕律师党建工作“强不强”的问题,推进党建全统领,不断巩固和拓展党建工作有效嵌入和引领律师工作全过程各领域的长效机制,强化各级党组织在领导推进律师行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改革创新、服务中心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自律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行业各领域工作、各方面人才、各环节改革的全面统领,不断提升党建融合、引领、保障律师工作发展的效果和水平,推动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大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夯实基础,实现全覆盖

1.做好信息登记核查。根据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统一部署,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登记核查工作,把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党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人员及律师事务所行政辅助人员中的党员纳入登记核查范围,通过摸底核查、个人填报、逐级审核、分类处理、登记造册等程序和方式,于2018年11月底前全省完成登记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律师党建工作底数,切实把每一名党员律师、每个律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搞清楚,让每一名党员都按照执业关系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转的相应采取组织措施。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信息数据库,加强工作评估,深入分析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2.抓好党组织组建。坚持“四个同步”,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与党组织建设同步,凡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做到应建全建,不足3名党员的做到联合党支部应设全设,没有党员的做到党建工作指导员应派全派,坚决防止盲区和空白;律师执业申请、转所同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坚决防止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时同步考核党建工作,对于党建考核不合格的,追究党支部书记、主任的责任;党员律师年度考核时同步民主评议党员。加强联合党支部管理,按照“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和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有利于党员交流互动、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要求,创新和调整联合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原则上联建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不超过5家,联建律所过多的及时调整,同时律师行业党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联合党支部,切实解决联而不合、合而不活问题。对于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政法干警等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原则上1名指导员联系指导不超过5家。

3.大力发展党员。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发展党员政策,探索建立专门的党员发展办法,努力提高律师队伍中党员比例,提高各级律师协会领导班子中党员比例。深入开展“双培工程”,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党员培养和业务骨干培养有机衔接起来,进一步把律师业务骨干、青年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律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高级合伙人,把优秀人才不断吸纳到党员队伍中来,实现律师队伍增长与党员增长相协调。坚持抓两头带中间,重点在规模大的律师事务所和没有或仅有个别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发展党员,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大幅增加党建覆盖面、减少无党员所比例2018年底前,凡专职律师超过10人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均要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通过发展党员、引进党员律师等,原则上都建立独立的党组织。

4.推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提质升级。坚持律师事务所发展与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律师事务所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要覆盖到哪里,进一步适应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趋势,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及时升格为党委、党总支,并按内设部门、业务团队、专业兴趣等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也要及时建立党组织,不断提升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引领功能。

(二)坚持制度引领,实现党建全规范

1.将党的建设内容写入律师协会章程。律师协会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及加强党的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写入章程,进一步实现党对律师行业领导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律师协会建设和行业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2018年底前,全省各级律师协会要全部完成章程修改工作。在此基础上,从律师协会制度规范、组织设置、运行机制、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等方面,进一步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引领等落到实处。

2.将党的建设内容写入律所章程。律师事务所要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设立党组织、制定党组织参与管理决策机制、发展党员律师、加强党员律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写入章程,使开展党建工作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必选动作”和“优先内容”。2018年底前,全省各律师事务所都要完成章程修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形成以党建为引领、以党组织为政治核心的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体制,明确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选聘律师、培养人才、合伙人晋升、职业道德建设、表彰奖励、惩戒处罚等方面的具体职责,推行重大事项党组织事先集体研究、重大敏感案件党组织把关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律师事务所组织化程度。

3.全面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有记录”的“七有”标准规范和“支部班子好、党员管理好、组织生活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的“五好”要求,深入推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软弱、涣散、不规范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建立重点律师事务所督导台账,省、市律师行业党委分级负责,一所一册、分类施策、销号推进,确保2019年上半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全部达到规范化水平。各级律师行业党委直接联系一批规模大所、精品强所和矛盾突出、问题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各市因地制宜打造至少5家先进典型联系点,加强具体指导。发挥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省级党建示范点、市级党建示范点等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培训、学习研讨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4.严格律师事务所党内组织生活。全面落实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和纪律要求。党组织要按期换届,在全省开展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换届专项督察整改,对任期届满、应当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及时督促提醒和业务指导,经督促提醒后仍未按时换届的,上级党组织要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律师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党费。每年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表彰激励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5.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推广管党建与管所务“双管合一”机制,注重从党员合伙人特别是律师事务所主任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实行主任与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律所主任不是党员的,由本所合伙人、主要管理人员中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应设立专职副书记。律师事务所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要择优选派。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做好梯次培养,确保后继有人。分级开展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每年全员轮训一遍。建立述职制度,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建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充分发挥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的作用,切实解决挂名指导、有名无实的问题。落实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政策,探索试行将兼任党组织书记律师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绩范围的办法,注重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党员作为先进模范、“两代表一委员”和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人选,加大从党员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力度,有条件的地方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到党政机关挂职锻炼。

6.开展智慧党建。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改进党建工作,特别是针对律师业务领域广、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开展律师行业“智慧党建”,充分利用好“两微一端”“互联网+党建”等信息手段,密切与党员律师的联系,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发布关于党建工作指示精神,交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让党员律师更加方便快捷地听到党的声音、参加党的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坚持融合发展,实现党建全统领

1.在坚定政治方向上抓统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律师队伍思想状况评估制度、日常教育制度、专题培训制度,各级律师行业党委每年要制定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培训机构建设,省律师行业党委、有条件的市律师行业党委建立律师行业党校,并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实行律师事务所定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不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建立完善党组织与律师谈心交心等思想交流引导机制,抓好青年律师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工作,引导广大律师自觉听党话、跟党走。加强律师统战工作,加强党外律师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建立优秀党外律师人才库,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委联系优秀党外律师制度、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联系本所党外律师制度,推荐优秀党外律师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把广大党外律师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2.在培养优秀人才上抓统领。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制定实施党员律师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党员律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推行党员律师挂牌上岗、佩戴党徽出庭等做法,设立党员律师先锋岗、示范岗,建立党员律师联系群众制度,组织党员律师与青年律师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联系帮带机制,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坚持需求导向,分类建设律师领军人才省队、市队,加快建设一批在涉外、金融、证券、破产重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等方面的高端人才队伍和旗舰型律师事务所,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领军作用的律师人才,加快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努力建设律师强省。高度重视青年律师队伍建设,从会费减免、业务培训、岗位锻炼、激励表彰等方面,完善培养扶持管理体系,各级律师协会成立青年律师工作专门机构、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安排专项经费,继续实施“百俊”青年律师培养工程,切实为青年律师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

3.在依法规范执业上抓统领。坚持把党员管理挺在律师管理前面,各级律师行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开展党员律师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违纪党员及时作出纪律处理。建立健全党纪处理与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衔接机制,坚持纪在法前,对违纪违规违法党员首先由律师行业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依照党内法规作出党纪处理,并及时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协调沟通作用,加强律师协会“两个中心”建设,积极维护律师执业权益,督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律师行业规范化执业水平。

4.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抓统领。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新要求,把服务河北高质量发展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抓好三件大事”“打好六场硬仗”“实施八项战略”“深化九项改革”等,“党支部+项目”“党员+律师团队”为支撑,深度融入国家战略、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积极搭建律师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组建以党员为骨干的律师团队,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参与和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体检”、进行辩护代理、加强法律援助、深化法律扶贫等,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及扫黑除恶、信访接待、精准扶贫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律师行业党委要争取党委对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视支持,把律师行业纳入地方党建工作总体布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律师行业党委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建立本地区律师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调研,分析评估现状,制定完善措施,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工作落实。抓住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精准发力,强力推进,全面提高。

(二)健全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统筹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直接领导、律师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着力构建统一归口、条块结合、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理顺律师行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一般应直接隶属于市级律师行业党委,律师行业党委的党组织关系原则上隶属于同级两新工委,行业党委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领导管理,接受同级两新工委指导。加强律师行业党委对律师协会的全面领导,推荐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等人选时,应发挥律师行业党委在酝酿提名、审核把关等方面的作用;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人选,应事先经律师行业党委酝酿。完善省、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指导机制,加强律师行业党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在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支持下,进一步明确律师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密切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共抓党建的合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律师行业党委切实履行具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行业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各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压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责任,对不履职不称职的及时调整。全面开展律师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书记向地方党委述职时,要述律师党建工作情况;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要向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和两新工委述职,抓党建工作情况写入个人年度考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要向上级行业党委述职。

(四)加强工作保障。省律师行业党委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和力量配备,市级律师行业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和必要专职人员,各市配备2名以上党建专职人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有专人负责。落实党员律师上交党费全额下拨政策,将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税前列支。多渠道保障和解决党建工作经费,争取财政部门给予必要财政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在每年预算中专列党建工作经费,律师事务所要强化党建工作场地、人员、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定期评选表彰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大力宣传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全行业营造浓厚的党建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