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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1 13:25:44   作者:   点击: 8747 次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7号文)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集中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部署和《关于扎实做好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际,现将推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两个覆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的大力推进,确保符合组建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应建必建。其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联合党组织。11月底前,实现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全覆盖;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二、组建方式

各单位要摸清全市律师事务所党员底数,根据各律师事务所党员的数量、条件等情况,确定党组织组建方式。

1.单独组建: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律师事务所,单独建立党组织。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分离出来单独建立党组织。

2.区域联建:按照地域相邻原则,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以所所联建、所企联建和所村(居)联建等模式,组建区域性党组织。

3.行业联建:根据各县(市、区)律师事务所数量少,所内正式党员少,条件不成熟等特点,要依托当地组织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当地律师行业党组织。

4.其他方式: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各地各单位可依据自身条件,以“特殊党组织”和“功能党组织”等形式,大胆创新律师行业党组织组建方式。

三、工作安排

利用1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推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

第一阶段:摸清底数1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将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情况及党员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对本所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和行政工作人员)中的党员人数进行全面清点。进一步理顺律师党员党组织隶属关系,解决失联党员、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等教育管理问题。针对“口袋”党员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不能转移组织关系却在各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党员,在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将其纳入律师党员管理范畴,及时组织其参加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活动。在全面、准确掌握底数信息的基础上,健全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台账。15日前,将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台账上报市局律师处。各县(市、区)属律师事务所将报表上报所属辖区司法局办公室,经汇总整理后形成县(市、区)律师党建工作报表,上报市局律师处;各市直律师事务所将本所的报表直接上报市局律师处。(附1: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集中组建25日前完成)。各地各律师事务所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组织精干力量,按照“分类指导、因所制宜”的原则,对应建未建的律师事务所逐一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达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对未达到组建标准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及时派驻开展工作,具体指导该所的各项党建工作。

根据前期市局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情况,市律师行业党委对全市应建未建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按照管辖区域和就近相邻原则提出了党组织组建意见(附2:全市应建未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意见),仅供参考。各地、各律师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灵活安排组建律师行业党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开展组建律师行业党组织攻坚活动。25日前,将组建情况上报市局律师处(附3: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情况表)。对未及时上报组建情况且未及时提出不同意见的县(市、区)和律师事务所,视为同意行业党委组建意见。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12月中旬完成)。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业务、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通过内部选举、上级党组织推荐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选好配强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组建好党组织班子。鼓励是正式党员的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要按照省律师行业党委要求的“标准化党支部”、“示范党支部”标准(附4:标准化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建设标准),帮助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和场所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一服务”、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与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间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上报并处置不合格党员。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要制作“党建工作公示牌”(附5:党建工作公示牌内容及样式),在党支部明显位置上墙悬挂。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在各县(市、区)委的领导下,发挥牵头作用,及时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达到党组织和党建工作“两个覆盖”标准;各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作用,积极主动与辖区司法局或市律师行业党委取得联系,切实做好本所党组织和党建工作“两个覆盖”各项工作。

2.强化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律师事务所规模、党员人数、场地特点等不同情况,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类指导分别对待,逐一解决。工作方式上要灵活多样,努力贴近各律师事务所实际、贴近党员律师工作实际,以有利于当地律师事业发展、有利各律师事务所业务开展、有利广大党员律师执业为根本大力推进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3.落实责任督导。要认真落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进度和任务要求,及时开展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数据、报表,为即将召开的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打下基础。市局律师处联合市律师行业党委将随机对各地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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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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